第(1/3)页 苏律师向来都是倡导文明解决问题的,他总是在告诫自己,这个世道还是要讲法律,要讲程序正义的。 不能学那些江湖侠客,上午遇见个恶人,下午就冲到家里,把他全家给杀了。 那样做就显得整个程序非常的不正规,无非就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已,而极端显然在苏不凡这里,并不是个什么好东西。 凡是只要走了极端,无论是为善为恶,都会造成不可控的巨大破坏,这也是他选择做一名律师,而非做一名法外狂徒的缘故。 那样快意恩仇,肆意的解决问题,固然能让自我感觉到非常的爽快,这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痕,试问哪个男人没做过这样的梦。 这哪里还需要什么审判,哪里还需要找什么证据,我认为,我看到,我杀你全家,这不就完事了,至于这事的后果,这事的真相,我爽了再说,哪管这些。 在苏不凡看来,这样做无非就是打着正义旗号的社会混子罢了,与任家兄弟之流,根本没有多少的区别。 在话本的故事当中,总是将前因后果掰扯的很清楚,谁是受害者,谁是加害人,谁是好人,谁是坏人,可真实的世界当中,价值会模糊,善人会有污点,同样,恶人有可能没有恶到哪个程度。 人不能放弃对自己理性的运用,转而去用一种虚构的善的信仰,去对其他人进行加害,这和吃大力丸练神功,无甚区别。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复杂,以至于人们总期望用一种简单的思维,简单的想法去解决问题,可是大道至简的含义,总是指你走过了所有的路以后,回归到最朴素的那一条,而非你一开始就走那一条简单的路,容易的路。 但是,凡是路,总归是有规矩在的,比如谁要当面杀人,那就先阻拦,这就是无关善恶的程序了,保护人的生命,这就无关任何辩经的问题了。 先救了再说。 这就是苏不凡越过了他心中的所有思虑,悍然出手的缘故,而他这一下的全盛出手,也是让李长虹感受到何为怪物般的威力。 第(1/3)页